9月11日,本報以《給你的汽車貼上反光條》為題對我省機動車車身反光標識粘貼工作做了相關報道。一些讀者提出反光標識貼不貼沒有關系,只要車燈保持完好,照樣很好預防追尾事故發(fā)生。還有一些讀者不清楚,如果違反了此規(guī)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會做出什么樣的處罰,記者做了調查采訪。
反光標識不清釀慘禍
2006年夏季的一天,駕駛員王某駕駛一輛冀D牌照的小貨車從河北邯鄲市出發(fā),到河南鄭州運送汽車配件。由于出車較晚,加之中午沒有休息,晚上11點多鐘,車輛行駛至京珠高速公路560公里處時,王某由于瞌睡追尾撞上一輛山東牌照的大貨車,造成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然而,令王某沒有想到的是,經(jīng)過高速交警鶴壁大隊事故處理民警的認真勘查、鑒定,最后認定王某負該起事故的次要責任。原來,山東牌照的大貨車因為發(fā)生故障,停在緊急停車帶內,但是該車司機董某沒有在車的后方擺放三角警告標識,同時,該車尾燈已損壞,又沒有粘貼反光標識,無法給后方來車以警示。因此,高速交警鶴壁大隊最后認定,山東牌照的大貨車司機董某,負該起事故的主要責任。
2007年夏季,連霍高速公路鄭州段發(fā)生一起小汽車與大貨車的追尾事故,這輛普通桑塔納小轎車鉆入大貨車車廂下,除了駕駛員外,其余2名乘客死亡,司機在談及出事故的一剎那時,也談到該大貨車尾燈被泥巴裹得模糊,又沒有反光條,根本看不清前方情況,就鉆車底下了。
“可見機動車貼不貼反光標識并不是沒有關系,車尾燈、反光標識、三角警告牌對于確保行車安全來講,一樣都不可少,一個個血的教訓告訴我們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笔「咚俳痪ш牭南嚓P人士介紹說。
機動車不按規(guī)定粘貼反光標識的原因
關于機動車車身反光標識粘貼工作公安部早在2006年就曾經(jīng)下發(fā)通知,要求貨車尾部必須粘貼反光膜,那么為什么至今還有大多數(shù)的貨運汽車沒有粘貼反光標識?記者走訪了有關運輸企業(yè)的駕駛員,分析起來大致有以下原因:
一是經(jīng)濟利益使然。除了與反光標識自身的效果、技術、壽命等有關系,還牽涉到我國消費觀念的問題。對于貨運來說,車主非??粗爻杀?。配備反光標識每輛車需要1000元左右。用戶的安全意識還不夠,為了節(jié)約成本,也就放棄了粘貼反光標識。二是交通安全意識不強。有相當一部分司機認為,把汽車尾燈整好保養(yǎng)好就行了,貼反光膜作用不大。三是過于自信。駕駛員老王就是一例,他有著近30年的駕齡,用他自己的話說,沒貼反光膜多少大風大浪都過來了,貼它干啥!四是僥幸心理作祟。圍繞車身反光標識問題,記者9月14日在京港澳高速公路上觀察時發(fā)現(xiàn),部分大貨車或是掛車雖然在車后或側面設置了紅白相間的裝置,但好像極少是粘貼上去的紅白反光膜,而僅僅是刷了一層紅白漆。這個難道也是“反光標識”?在服務區(qū)記者與執(zhí)勤交警走過去摸了摸,憑手感應該不是粘貼上去的膜。記者向車主一打聽,果然是刷了一層紅白漆。對于刷漆的作用,車主也很難明確回答?!按蟾拍芷鸬揭粋€警示的作用吧,看著明顯一些,別讓后面的車撞上?!薄斑@個是叫車身反光標識嗎?”記者問道。車主搖頭說不知道?!澳撬垂鈫??”車主回答:“不反光?!钡S后有人就告訴記者,那是為了應付“檢查”,如此真是“自欺欺人”。
未按規(guī)定粘貼反光標識如何處理
鄭州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車務科的李宏欽科長介紹說,公安車輛管理部門對未按規(guī)定粘貼車身反光標識、安裝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裝置,或者粘貼、安裝不規(guī)范,質量不符合要求的貨車和掛車,以及未按規(guī)定配置三角警告牌的貨運車輛,一律不予辦理注冊登記、核發(fā)檢驗合格標識。對違反規(guī)定辦理上述業(yè)務的,一定會嚴肅追究有關領導和民警的責任。凡在夜晚貨車和掛車因未粘貼車身反光標識、安裝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裝置引發(fā)碰撞交通事故的,從重處理。另外,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門要在路面執(zhí)法、車輛管理、事故處理等日常工作中,進一步加大對貨車和掛車粘貼車身反光標識、安裝側面及后下部防護裝置等情況的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消除安全隱患,有關工作情況納入績效考評。
省公安廳交警總隊明確要求,從2008年10月1日起,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開始加強對上道路行駛貨車和掛車粘貼車身反光標識、安裝側后部防護裝置情況的檢查,對未按規(guī)定粘貼、安裝或者粘貼、安裝的式樣、尺寸、質量不符合規(guī)定以及反光標識被遮擋的,要督促機動車所有人和機動車駕駛人盡快按規(guī)定粘貼、安裝。10月20日起,所有在用的貨車和掛車應當按要求粘貼車身反光標識。11月1日起,開展集中檢查,加大對未按規(guī)定粘貼車身反光標識的貨車和掛車的查處力度,對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依法處罰。路面執(zhí)勤中,發(fā)現(xiàn)貨車和掛車未按規(guī)定粘貼反光標識、未按規(guī)定安裝防護裝置的,按照公安部102號令第四十七條的規(guī)定對機動車駕駛人予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同時通報交通部門。另外也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對機動車駕駛人處以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本文來源:大河網(wǎn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