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女士于10月4日17:30左右在解放南路與奉化道附近拍攝了一幅圖片,一輛機動車停放在人行道上,還占壓盲道。
曝光車牌照號:津CY5152
交警點評:依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條的規(guī)定,機動車應(yīng)在規(guī)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根據(jù)此條可確定這輛機動車屬于占壓人行道停車。機動車駕駛?cè)瞬辉诂F(xiàn)場或者雖在現(xiàn)場但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處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并可以將該機動車拖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點或者公安機關(guān)交通管理部門指定的地點停放。該車駕駛員請及時到轄區(qū)交警大隊依法接受處罰。(完) (本文來源:天津日報網(wǎng)-每日新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