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油定價權或向三大油企下放
來源:第一財經(jīng)日報 作者:佚名 日期:2011年06月10日 字體大?。骸?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doZoomFont(1)">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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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fā)改委體改司副司長連啟華6月8日在“2011年深化經(jīng)濟體制改革重點工作意見”通氣會上透露,新的成品油定價機制以及階梯電價等資源性產(chǎn)品價格改革將在年內推出。
記者采訪了解到,調整成品油定價機制的討論方案中有,當原油價格在130美元/桶以下的時候,政府有可能向三大公司下放定價權。
2009年5月8日發(fā)改委公布的《石油價格管理辦法(試行)》(下稱“辦法”),核心內容之一就是“當國際市場原油連續(xù)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可相應調整國內成品油價格”。
不過,這只是一個過渡性方案。2009年12月,國家發(fā)改委表示,將對成品油價格機制進一步完善現(xiàn)行價格機制。而當時本報記者曾了解到,成品油定價機制將實現(xiàn)微調,“22個工作日”的這一時間區(qū)間,將會縮短。
一位業(yè)內專家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除了時間縮短之外,目前討論中還有一個重要內容是,當原油價在130美元/桶以下時,那么國家有可能會把成品油的定價權交給三大石油公司。這也意味著,這套定價機制將從原先的審批制向備案制過渡。
“原先,當三地原油價連續(xù)22個工作日移動平均價格變化超過4%時,石油公司會提出建議,希望政府適當上調汽柴油價,從而避免煉廠及加油站虧本?!痹搶<曳Q,“企業(yè)提出漲價建議后,政府則需要考慮到CPI、國內消費者接受程度、企業(yè)利潤情況等問題,再作定奪。如果政府不同意提價的話,企業(yè)無權自行提價?!?
在今年4月到5月期間本該進行新一輪汽柴油的調價,但是政府選擇了按兵不動,市場分析人士指出,這是政府對國內消費者承受能力和通貨膨脹壓力等因素綜合考慮后,而做出的決定。
而“130美元/桶原油以下,下放定價權給企業(yè)”這一討論方案則可能意味著,當原油價格變化率達到4%時,加油站可以自行提高(或降低)汽柴油價,而不必上報(政府)。
“當然,因為國家發(fā)改委及有關部門可能有一套自己的調價公式,因而會對企業(yè)調價進行限定,把提價幅度控制在一定范圍內。但這個內容仍然在討論中,未必會真的實施。”前述專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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