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汽乘用車認為此商標并存對該企業(yè)意義不大,有意向長安轉讓此“撞臉”商標,但提出的價格未被長安所接受,雙方依然在協(xié)商中。
長安汽車與廣汽乘用車這兩家自主品牌車企,目前正因一起商標“撞臉”事件處于交涉中。
一位接觸廣汽乘用車以及長安的知情人士昨日向記者透露,與長安“撞臉”的商標并非廣汽傳祺現(xiàn)用的G商標,而是廣汽乘用車其中一個作為戰(zhàn)略圖形儲備的V商標,雖然目前并未投入使用,但廣汽乘用車不排除該商標作為后續(xù)車型使用??紤]到長安汽車商標已投入市場使用,若同意長安汽車提出的商標并存建議,將有可能降低此商標將來在整車市場的辨識度,因此雙方就商標并存問題存在分歧。
廣汽集團自主品牌命名及標識設計項目從2009年初啟動,經(jīng)過1年多時間的策劃、設計、調研與甄選,經(jīng)前后兩次大型社會征集以及眾多專業(yè)公司設計,從近萬個標識中挑選出入圍的7個商標,并向國家商標局成功申請注冊,其中與長安商標撞臉的V商標于2009年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在2011年2月完成第37類(汽車零部件)和39類(運輸儲藏)的商標注冊。
廣汽乘用車方面對于提前儲備商標一事解釋稱,商標、品牌對于企業(yè)來說,就像出征打仗時的糧草,要兵馬未動而糧草先行。如今,中國已經(jīng)處在全球化的浪潮中,國內(nèi)競爭變成了國際競爭。如果沒有在品牌、商標上做好準備,在與國外企業(yè)的競爭中一定會吃虧。廣汽乘用車在成立之初就非常注重商標設計和商標注冊,為公司的品牌建設戰(zhàn)略儲備資源。
始料未及,廣汽乘用車與國內(nèi)自主品牌長安汽車的商標還是“撞臉”了。長安在2010年推出全新的轎車商標,并于同年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于2012年5月在第12類(汽車及運輸工具)注冊成功,2013年10月在第35類(廣告銷售)成功注冊。在第37類上,國家商標局認為,長安的商標與廣汽乘用車在該服務類提交注冊的V商標近似,因此國家商標局沒能通過長安的商標注冊申請。
長安汽車自主品牌的新標推出使用后,這幾年來還是獲得市場的認可。2012年起,隨著逸動、CS35、致尚XT、CS75等車型的推出,長安汽車在乘用車市場的份額不斷擴張,今年1~4月,長安汽車累計實現(xiàn)銷量24.52萬輛,增長37.9%,首度超過長城汽車登頂自主品牌銷量第一寶座。
不過,由于在長安汽車37類(汽車零部件)未能注冊成功,其在服務等領域或將遭遇發(fā)展瓶頸。華東政法大學教授黃雙武昨日接受《第一財經(jīng)日報》記者采訪時談到,如若廣汽乘用車不同意并存或轉讓,長安汽車在37類和39類使用V標時,存在侵權的風險,要規(guī)避此風險,長安汽車需要廣汽乘用車同意此商標并存,或讓廣汽乘用車轉讓V標。
根據(jù)國家商標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若在先權利人允許在后近似商標申請人的申請商標與在先商標并存,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可以撤銷商標局的先前決定。長安汽車方面希望,廣汽能夠允許長安汽車申請的商標與廣汽乘用車所申請的戰(zhàn)略儲備V商標在第37類(零部件)并存。
據(jù)上述知情人士透露,廣汽乘用車認為此商標并存對該企業(yè)意義不大,有意向長安轉讓此“撞臉”商標,但提出的價格未被長安所接受,雙方依然在協(xié)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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