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購公車須三成新能源 采購價格不得超過18萬元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佚名 日期:2015年07月17日 字體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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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財政部、科技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國家發(fā)展改革委13日聯(lián)合公布了《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明確提出,到2016年政府購新能源車占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國務院常務會議7月9日決定,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底將對三類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
30% 公車更新新能源車比例
方案提出,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機動車輛應當優(yōu)先選用新能源汽車。同時明確:2014年至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以及納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 用城市的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方案還規(guī)定了各省區(qū)市其他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這3年 內購買新能源車的占比,尤其指出在2014年,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細微顆粒物治理任務較重區(qū)域的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 比例不低于15%。
100% 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范圍
此次方案明確了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的范圍,即全部或部分使用財政資金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和團體組織。覆蓋范圍之廣、層級之多尚屬首次。
國管局資產管理司負責人指出,此次方案的實施必將充分發(fā)揮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的帶頭示范作用,為破解新能源汽車“久推不廣”困局作出貢獻,也為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yè)在全球競爭中實現(xiàn)“彎道超車”提供機遇。
據(jù)介紹,盡管近幾年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yè)發(fā)展迅速,但截至2013年6月,我國新能源汽車的銷量不足2萬輛。
1:1 充電接口與新能源汽車數(shù)量比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也在今年年初宣布,將在中心城區(qū)打造服務半徑平均為5公里的充電圈。
方案更是明確提出要實現(xiàn)充電接口與新能源汽車數(shù)量比例不低于1:1,建成與適用規(guī)模相適應、滿足新能源汽車運行需要的充電設施及服務體系。
方案還指出,地方政府要把新能源汽車充電設施作為城市公共基礎設施,納入城市建設發(fā)展總體規(guī)劃中。同時要求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新增或改造停車場,應設置新能源汽車專用停車位并配備充電樁等。
18萬 政府購買新能源車輛價格上限
為規(guī)范新能源汽車采購管理,方案明確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享受財政補貼,其中轎車采購價格扣除財政補貼后不得超過18萬元。
“這樣的標準,一方面有利于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在采購時心里有數(shù),另一方面也對新能源車生產廠家起到引導作用,讓他們在生產研發(fā)以及市場策略方面選定方向?!眹芫仲Y產管理司負責人說。
此外,18萬元的標準也符合黨政機關一般公務用車1.8升及以下排量、價格18萬元以內的“雙18”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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