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環(huán)保局發(fā)出《關于東莞市營運黃標車提前淘汰申領財政補貼有關事項的通告》,首次對營運黃標車提前淘汰申領財政補貼的程序和辦法進行明確。符合條件的營運客、貨黃標車車主,須先將車輛交報廢回收企業(yè)報廢處理,憑《報廢汽車回收證明》和交警部門出具的《機動車注銷證明書》,前往市環(huán)保局申請補貼。
因交通事故導致報廢的營運黃標車不可申請補貼
根據(jù)《東莞市黃標車淘汰更新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黃標車淘汰補貼時間是從2012年7月13日市政府下發(fā)實施《方案》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申報時間以《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為準。
據(jù)介紹,在《方案》規(guī)定的以上時間內或提前淘汰的黃標車,將予以獎勵補貼。屬于淘汰補貼范圍內的營運黃標車輛,還需滿足下列條件:《方案》實施前,即去年7月13日前,在東莞注冊登記且已辦理道路運輸證的營運黃標車輛;車輛注冊登記所有人為個人、個體工商戶、企業(yè)和其他非政府財政供養(yǎng)的社會組織;按時
年審(包括道路運輸證按時
年審),并申領黃色環(huán)保檢驗合格標志的車輛。
值得注意的是,車輛須距強制注銷年限1年以上(含1年),若因交通事故等導致直接報廢的,不可獲得補貼。此外,辦理提前淘汰手續(xù)時,應保持車輛的完整性,不得無故私自拆除車輛配件。
車主憑報廢證明和注銷證明申請補貼
那么,到底該如何申請補貼?這是眾多黃標車主最為關心的問題。此次發(fā)布的《通告》首次對補貼流程進行了明確。
首先,符合補貼條件的車主,將車輛交售給有資格的汽車報廢回收企業(yè)報廢處理,目前全市僅有東莞市物資再生利用有限公司一家企業(yè)具備汽車報廢回收資格,由其出具《報廢汽車回收證明》,車主還須辦理交警部門出具的《機動車注銷證明書》。
隨后,車主(或代理人)須攜帶《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書》等有關資料,到市環(huán)境保護局領取并填寫《東莞市營運黃標車提前淘汰補貼申報表》,交服務窗口統(tǒng)一受理,每5個工作日市環(huán)保局派工作人員將資料集中送至相關職能部門審核。
其中,市交通部門審核該車輛是否屬營運車輛且是否按時
年審;市交警部門車管所審核該報廢車輛是否屬于提前1年以上(含1年)報廢注銷車輛(市外報廢處理的要審核該車注銷有效性),是否非因交通事故等導致直接報廢;市環(huán)保部門審核該車輛是否屬于黃標車并擬定金額;市財政部門審核該車輛是否同意補貼并審定金額。相關職能部門審核要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通過后,按要求撥付補貼資金。
提醒
申請補貼
需提供以下材料
1.《東莞市營運黃標車提前淘汰補貼申報表》原件;
2. 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1份(代理人需提交本人及車主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復印件1份);
3.《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第三聯(lián)原件、《機動車注銷證明書》原件、《機動車行駛證》復印件1份、《道路運輸證》復印件1份;
4.車主個人銀行賬戶存折或企業(yè)單位基本賬戶開戶證明復印件1份;
5.如在外地報廢的車輛,車主需提供由所在地有資格的汽車報廢回收企業(yè)開具的非因交通事故導致報廢的有關資料或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