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小提醒:駕照記分周期以領證之日算起
來源:東莞日報 作者:佚名 日期:2014年01月03日 字體大?。骸?a href="javascript:void(0)" onclick="doZoomFont(1)">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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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許多市民向記者反映,西平交通管理服務中心和各鎮(zhèn)街交警大隊的違法處理窗口異常“火爆”,時常出現(xiàn)從早到晚都是人滿為患,人們排著長隊處理交通違法。記者從交警部門也了解到,近幾日違法處理窗口的壓力特別大,所有窗口必須加派人手工作才能滿足現(xiàn)場群眾的需求。
據(jù)交警介紹,市民對駕駛證記分周期理解有誤,其實記分周期并不是以自然年來計算的,而是以領取駕駛證的那一天開始計算的,如果該駕駛證在一年內沒被扣完12分,次年當天駕駛證記分自動清零。
駕照記分周期不是以自然年來計算的
日前,記者來到東城交警大隊,發(fā)現(xiàn)三個辦理窗口都擠滿了排隊的人,每條隊伍都有十幾人甚至幾十人在等候,隊伍一度排到了大門外。
記者在現(xiàn)場隨機采訪了幾名群眾,當問及為何“扎堆”來處理交通違法時,他們的回答都出奇的一致:年底了,想在記分周期結束前把交通違法處理掉,明年駕駛證的記分就可以重新清零了。
駕駛證的記分周期是在每年的年底嗎?
針對這一問題記者采訪了交警支隊的民警,得到的回答卻是否定的。這位民警告訴記者,駕駛證的記分周期并不是以自然年來計算的,也就是說,如果駕駛證記分在一年內未超過12分,記分清零的日期并不是每年的1月1日。
那駕駛證記分清零是什么時候呢?據(jù)民警介紹,駕駛證的記分周期是從駕駛證持有人領取駕駛證的那一天開始計算。比如,駕駛證是2007年4月17日領取的,如果該駕駛證在一年內沒被扣完12分,那么每年的4月17日,該駕駛證扣分將自動清零。
許多群眾正是因為有誤解,才會在年底“扎堆”到交警部門處理交通違法。
可到網上處理免現(xiàn)場排隊之苦
交警部門還提醒廣大市民,在網上車管所和“東莞交警”微信平臺都可以進行交通違法的自助處理。
市民首先要到西平交通管理服務中心或各鎮(zhèn)街交警大隊違法處理窗口辦理實名認證,辦理時需要攜帶本人駕駛證、身份證原件并提供本人有效手機號碼。完成實名認證的駕駛員可以憑駕駛證號、手機號及系統(tǒng)發(fā)送至手機上的動態(tài)密碼登錄網上車管所和“東莞交警”微信平臺的“違法自助處理”頁面,根據(jù)提示獲得確認違法后,生成電子處罰決定書。駕駛員可攜帶處罰決定書的文書編號,到東莞市的任何一家東莞銀行和工商銀行都可以繳納罰款。這樣就節(jié)省了廣大市民的時間,也免去了排隊之苦。
[責任編輯:sa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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