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7月1日開始實施的交強險,到下個月就兩年了。這意味著,下月續(xù)保交強險的車主,如果上兩個年度都沒有發(fā)生責任交通事故的,最高可以享受基礎費率下浮20%的比例,花760元就能買到交強險。
這看起來都很美,但這項公共政策最大的弊端是與現行法律相悖。因為,《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條款,已把司機違章應交罰款規(guī)定的清清楚楚,如果說再以浮動交強險費率的方式,來對違章司機進行提高費率,這無疑是二次處罰,嚴格地講,不符合現代法律精神。
所以,筆者覺得,在機關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制度安排上,不該實行浮動費率,而應把浮動費率變?yōu)橄抡{費率。這是因為:
其一,費率最高浮動70%,意味著交強險確有“暴利”嫌疑?!稒C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費率浮動暫行辦法》出臺后,全國各地紛紛出籠了符合當地情況的實施辦法。以上海交強險最新調整幅度來講,司機如果連續(xù)三年無交通違法,就可享受到最高40%的費率下浮。再加上按規(guī)定連續(xù)三年沒有事故理賠,可享受30%的費率下浮,這樣算來,一位遵紀守紀無事故的駕駛員,最高可享受70%的費率下浮。以基礎費率為950元的私家車為例,三年不違法,無事故,車主的交強險就可降低到285元。雖然坊間普遍對“三年無交通事故”的特例,產生過疑問,但上海保監(jiān)會業(yè)內人士出乎人們預料地說: “這樣的例子很多?!比绻@樣的“例子”很多,那么950元強險只需交200元,有無“暴利”嫌疑,明眼人一看便知。
其二,強險標準打折盛行,表明強險費率有下調的空間。按理講,交強險是絕對不允許打折的,令人們匪夷所思的是,交強險打折卻成了行業(yè)內的“公開秘密”。因而,筆者以為,與其讓交強險中介恣意打折,倒不如保險部門重新核定費率,把虛高的費率降下來。
其三,保險部門壓縮經營成本的潛力巨大。去年11月30日,中國保監(jiān)會公布的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業(yè)務年度交強險專項審計報告顯示,全國交強險保費收入507億元,其中,交強險賠款支出139億元,各類經營費用141億元。如果仔細分析保監(jiān)會公布的權威數據,我們不難發(fā)現,各類經營費用比交強險賠款支出還多2億元,這明顯不合情理。筆者覺得,保險部門應大力縮減經費開支,把節(jié)省下的錢,用在降低強險費率上,否則,這與被公眾廣泛詬病的一些地方養(yǎng)路費“養(yǎng)人不養(yǎng)路”有何兩樣? (本文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